重庆江科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安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江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裁定书
(2020)渝破终19号
上诉人重庆安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重庆江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5破申18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 二审中,重庆安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请求撤回破产清算申请。
本院认为,上诉人重庆安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二审期间自愿请求撤回破产清算申请,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5破申189号民事裁定; 二、准许重庆安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重庆江科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陈 瑜 审判员 达 燕 审判员 申 秋
书记员 何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