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渝0110执恢101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万盛区泽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市斗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寨子煤矿、担保人胡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重庆市万盛区泽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渝0110执恢101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张基铸
审 判 员 朱丽华
审 判 员 申 湛
书 记 员 郭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