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911执1547号
***、山东方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泰安市岱岳区平安建筑器材租赁站与被执行人***、山东方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执行被执行人***、山东方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2021)鲁0911民初287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2021)鲁0911民初287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颜京森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 汪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