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盈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云3123执1059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盈江县人民法院(2021)云3123民初193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6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云3123执1059号,立案执行标的37000元,执行费455元。
经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现执行到位37000元、执行费455元。
现本案相关冻结措施均已解除。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2021)云3123民初1937号民事调解书享有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