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创志科技有限公司

曲靖市创志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云0328执292号
申请执行人:曲靖市创志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255272433300。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该公司管理人员。特别授权代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0年12月7日生,曲靖市沾益区人,住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腰堡路**********。身份证号:5303281980********。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曲靖市创志商贸有限公司与刘
祖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
被执行人自2019年7月起每季度支付20000元,直至付清
为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云0328执292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果被执行人未按上述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
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