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福泰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8)吉0112执保181号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你单位与吉林省福泰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保全一案,本院以(2018)吉0112执保181号立案实施。经本院执行,已对吉林省福泰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账户及刘春雨名下银行存款账户予以解除冻结。现通知你: 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