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辉瑞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丝路腾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陕西某某瑞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423执保484号 陕西丝路腾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陕西**瑞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陕西丝路腾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瑞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3)陕0423财保200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63703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价值263703元的财物。冻结期限为一年。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423财保200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已结案。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