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声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声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东民初字第06644号
本院2017年8日29日对原告上海声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东民初字第06644号民事判决书中,被告名称有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原判决书中所载”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更改为”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审 判 长  王轶楠
代理审判员  金 滨
人民陪审员  王淑梅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赵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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