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环京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在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郭村博大电力工地四标工程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裸土未采取了降尘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被罚款1万元,公示截止期: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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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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