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和宏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成都三和宏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1)川0107执2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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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武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武劳人仲案(2020)1168号仲裁裁决,于2021年2月7日立案受理***申请执行成都三和宏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成都三和宏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已主动履行了本案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义务,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