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体立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嘉体立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华典民间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华阴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陕0582执311号

北京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陕西华典民间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北京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华典民间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华阴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582民初855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华典民间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北京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14000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582执31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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