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坤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北京***松商贸有限公司与山东坤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12民初27454号
原告:北京***松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云杉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林智松,经理。
被告:山东坤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金雀山四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朱述早,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晖,男,该公司职员。
被告:***,男,1986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
原告北京***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公司)与被告山东坤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5日立案。***松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在诉讼过程中,***松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并无不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北京***松商贸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夏 璐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
书  记  员   蔡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