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磐龙交通环境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磐龙交通环境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海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2)湘0111执保471号 申请人广东磐龙交通环境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湖南海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广东磐龙交通环境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按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已经采取保全措施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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