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四川华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826执341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四川华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华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四川华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申请执行人**本金20000.00元,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执行费200.00元被执行人已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8民终95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案依法按照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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