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宝鸡恒盛达工贸有限公司、某某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322执474号 宝鸡恒盛达工贸有限公司、***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宝鸡恒盛达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2)陕0322民初247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宝鸡恒盛达工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对被执行人***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14876.8元进行了划拨,执行本案案款111807.8元、案件受理费1470元、执行费1599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322执474号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