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岩土基础有限公司

浙江省岩土基础有限公司、***化璟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213执1052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岩土基础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17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52694P。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文娟,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化璟辰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路389号223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MA2GR5WBX8。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省岩土基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化璟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化璟辰置业有限公司已经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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