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82执保717号
宁乡县白龙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扬州华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宁乡县白龙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扬州华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宁乡县白龙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2)湘0182民初11253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扬州华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2年12月7保全完毕。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