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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州 市 龙 湾 区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303执2140号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龙湾蒲州实惠五金经营部与被执行人江苏**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毕兴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2021)浙0303民初4309号民事 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温州市龙湾蒲州实惠五金经营部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7月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303执214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