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仁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224执110号
广东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仁化县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仁化县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粤0224民初63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仁化县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支付申请执行人广东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000000元。因被执行人仁化县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该案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2年1月20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仁化县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22400元(含执行费22400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2022)粤0224执110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