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仁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224执794号
***、广东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广东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粤0224民初22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22年10月17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315378.16元至本案执行账户,支付给申请执行人310816.16元,缴纳执行费4562元,申请执行人到庭确认本案债务已清偿,本案执行完毕。至此本案执行完毕,(2022)粤0224执764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