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724执48号
申请执行人:潍坊圣雅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东环路5018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县工业园三里镇席家河村白鹿原高速路收费站北。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硕士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同吉换,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潍坊圣雅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临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724民初579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3年1月6日立案执行,于2023年2月24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临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