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922执509号
****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全民合伙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全民合伙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陕0922民初26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全民合伙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给付装修款205000元及利息,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建设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922执50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6月27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