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易莱优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宝兴县嘉美雕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易莱优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827执334号

***嘉美雕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嘉美雕塑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四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义务,现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试行)》第1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2020)川1827执334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法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