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欣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高碑店市欣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冀0607执29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高碑店市欣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满劳人仲案【2021】74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高碑店市欣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偿还了全部执行案款。
本院认为,满劳人仲案【2021】74号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申请执行费元已由被执行人高碑店市欣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依照《最商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保定市满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满劳人仲案【2021】74号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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