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304执270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巍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中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中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陕西巍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中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224231元,经本院立案受理,本案执行费3263元。在执行中,经查,被执行人中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向申请执行人转款204000元。经本院督促,被执行人中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自觉缴纳剩余款项23494元,由申请执行人领取20231元,本院收取执行费3263元。至此,申请执行人陕西巍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陕0304民初171号民事调解书、(2023)陕0304执270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