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嘉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深圳嘉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604执679号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发沥青厂、深圳嘉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发沥青厂与深圳嘉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2)粤0604民初14218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于2023年1月12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29867.87元。案款退付如下:把案件执行费3299元上缴国库,退付余款226568.87元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