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和平路安置小区东侧地块和西侧地块(Ⅱ标段)工程施工期间,未有效履职,施工现场质量控制较差,安全管理不到位,公司被记一般不良行为,公示期3个月,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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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吴松鹤
  • 时间: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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