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黑1181执恢168号之五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云腾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3005739663929W,住所地:黑龙江省北安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北安谷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北安市工业园区。
本院在执行黑龙江云腾建筑有限公司与北安谷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云腾建筑有限公司自愿撤回执行申请,故此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北安市人民法院(2021)黑1181执恢168号之五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