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兴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0581民初8139号
本院于2020年12月26日对原告***与被告中科兴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孙世云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豫0581民初8139号民事判决书中,因被告河南京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中科兴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0)豫0581民初8139号民事判决书前三页中“河南京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补正为“中科兴宇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审判员  张立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  李垣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