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邖永川、泸州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502执1825号
肖永川、泸州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肖永川与泸州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47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泸州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本案案款47605元。其中案款47000元,执行费605元。至此,肖永川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泸市劳人仲案(2022)57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