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荔波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黔2722执1986号之一
被执行人:贵州五象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2MA6HGAXWXR,住所地贵州省荔波县。
法定代表人:***。
本院于2021年06月21日以(2021)黔2722执保137号保全裁定对贵州五象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保全处理。现该案件已转入执行阶段,因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决定执行贵州五象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贵州五象实业有限公司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8XXXXX5-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24564.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 何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