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铎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铎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白银市泰瑞陶瓷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鲁0306执保519号之一
申请人:山东铎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白银市泰瑞陶瓷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山东铎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白银市泰瑞陶瓷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生效的(2017)鲁0306民初2756号民事裁定书,因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山东铎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的财产保全已经部分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宁学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