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铎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铎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智诚农牧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306执360号
申请执行人:***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周村区北郊镇固玄店村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6768184945。
法定代表人:梅立续,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农牧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经济开发区星湖二路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669331071Q。
法定代表人:尹玉哲,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20)鲁0306民初2929号民事判决书及申请人的申请,于2021年2月25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东**农牧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226852.00元(其中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217000.0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772.00元,案件受理费及申请费3883.00元,执行费3197.00元);若无存款或存款不足226852.00元,即查封或扣押、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褚云霞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陈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