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伊犁丰盛劳务有限公司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新2123民初660号
原告:***,男,1987年10月10日出生,土家族,住重庆市黔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其曼古丽·如则,新疆金仕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伊犁丰盛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解放路208号901、902、903室。
法定代表人:周维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骆兴贵,男,该公司业务经理。
被告:***,男,1965年12月22日出生,土家族,住重庆市黔江区。
被告: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104团西山西街465联合服务办公楼2栋2层1-56。
法定代表人:田红斌,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军,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营业部,营业场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16层。
负责人:张建辉,该营业部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鑫,男,该公司员工。
原告***与被告伊犁丰盛劳务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营业部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2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34.12元,由***负担。
审判员 许    斌    海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 木合热皮叶·艾牙斯丁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