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海宏腾达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甘肃省某某达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甘南分公司等修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合作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甘3001民初1555号 原告:甘肃省***达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合作市坚***街道办江卡拉那吾路980号。 法定代表人:**,男,汉族,现住甘肃省合作市,系公司经理。 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甘南分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合作市当周街怡***B区10号楼2**102室。 被告:**,男,汉族,现住甘肃省临夏县。 原告甘肃省***达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甘南分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15日立案。原告甘肃省***达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甘肃省***达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现以证据不足为由,要求撤回对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甘南分公司、**诉讼的意思表示真实,理由充分、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甘肃省***达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264元,减半收取1132元,由原告甘肃省***达电气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