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实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信德中梯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4民初16968号
原告:北京实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大井村村北188号后院。
法定代表人:王冬梅。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锐利,北京惠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宝海霞,北京惠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信德中梯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338号创客广场C-01-0024。
法定代表人:李雅鸿。
原告北京实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信德中梯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8日立案。原告北京实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实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实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孙豫萍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姚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