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1执1048号
上海东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沈阳市皇姑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被执行人):
上海东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沈阳市皇姑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0092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182888.88元。至此,上海东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长 孔祥政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 姜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