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祥泰软件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祥泰软件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太白山旅游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3执51号
***泰软件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太白山旅游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泰软件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太白山旅游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陕0113民初1385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泰软件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5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4月19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