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111执393号

***:

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已将执行款2030.00元全部给付于申请执行人***,需被执行人承担的执行费50.00元也已缴纳。至此,***申请执行的(2020)苏0111执393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