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全人吉林省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伊通分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323执保207号
***:
吉林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伊通分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吉林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伊通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保全的财产,已保全完毕,本院将结果告知了申请人,现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