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弘昇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吉林省弘昇控制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思某某能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4执保941号
吉林省弘昇控制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思***能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吉林省弘昇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青岛海思***能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吉0104民初4819号民事裁定书。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青岛海思***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00000.00元的财产。
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