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鑫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金鑫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0326执511号
***、浙江***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汝阳县人民法院(2019)豫0326民初3075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与浙江***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42863元(含执行费535元、诉讼费578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