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贵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都昌街道后某某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786执1228号
申请执行人:潍坊市贵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6MA3D7PY90J,住所地昌邑市围子街道北方花木城。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都昌街道后***民委员会,组织机构代码B48552963,住所地昌邑市都昌街道后***。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潍坊市贵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都昌街道后***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以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