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冀0825执保223号

申请人***等5人与被申请人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隆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825财保16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0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驾驶的被申请人首航高科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京A×××××号小型客车予以扣押。本院于2020年9月23日将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