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凤凰(无锡)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多彩凤凰(无锡)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205民初4173号之一
原告:多彩凤凰(无锡)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香山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蒋磊。
委托诉讼代理人:关海宁、施晓恬,北京市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1988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无锡市锡山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多彩凤凰(无锡)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彩公司)诉被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多彩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经审查,本院认为,在本案审理期间,原告多彩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多彩凤凰(无锡)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1元,保全费320元,二项合计571元,由原告多彩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审 判 员  谢 妍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法官助理  包维磊
书 记 员  杨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