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航空物业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航空物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09民初8544号 原告:上海东方航空物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三路58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北路1430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上海东方航空物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26日受理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东方航空物业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金革平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朱 莹 书 记 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