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籍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市籍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882执恢62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5年9月12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广德县。
被执行人:芜湖市籍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惠民南路30号,组织机构代码70491392-4。
法定代表人:朱**荣,该公司总经理。
案由:买卖合同
执行依据:广德市人民法院(2015)广民二初字第00001号民事判决)书
立案标的:158000元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芜湖市籍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皖1882执恢622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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