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703执1169号
广西众中笑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广西金嘉利建筑有限公司、广西创海建筑有限公司、钦州皇马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西众中笑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广西金嘉利建筑有限公司、广西创海建筑有限公司、钦州皇马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本院划款被执行人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53456.06元,全部债务已清偿,执行费4959元已收取,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