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禾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与上海禾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沪0110执4393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2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
被执行人:上海禾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
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11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同年8月29日作出的徐劳人仲(2016)办字第1668号裁决书。经审查,被执行人上海禾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收到该裁决书后,已于法定起诉期间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业已受理,故徐劳人仲(2016)办字第1668号裁决书未生效,尚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执行人***执行****(2016)办字第1668号裁决书的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8.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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