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8执恢22号 ***、广东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纠纷一案中,依法将执行费人民币361.78元上缴至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将执行案款人民币8012.79元划付给了申请执行人***。2020年11月30日,本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2022年4月15日,本院立案恢复执行本案(案号为(2022)粤08执恢22号),依法将案外人***代被执行人***给付的执行案款人民币26987元(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人民币4577元)划付给了申请执行人***。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